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得荣县,地处东经99°07′–99°34′,北纬28°09′–29°10′。位于四川省西南部,属金沙江干旱河谷区,北部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、乡城县相连,东南与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相邻,西南与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毗邻。处于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“亚丁自然保护区”和云南省中甸县“香格里拉旅游区”的国际旅游环线上。得荣县地处川西高山高原区,位于青藏高原的边缘地区。由于第四纪以来受各种地质内外营力的作用,地表逐渐抬升,切割形成了典型的封闭式高山峡谷地貌。境内角峰刀脊、沟谷狭窄,山高坡陡,山脉和河流呈南北走向。最高海拔5599米(下拥后山山峰),最低海拔1990米(金沙江边)相对高差为3609米。